2025年12月27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第PP-393号总统令——《关于2026–2028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社会与生产基础设施发展措施》。该文件包含正文及详尽的附件,确立了未来三年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其核心原则为“绿色经济”理念与严格的财政纪律。
一、财政优先事项:投资投向何处?
为全面提升社会基础设施,该文件规划了向若干重点领域的巨额财政拨款:
- 社会保障与社会领域设施:从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拨款2万亿苏姆,用于扩大社会领域设施的承载能力,并加强其物质技术基础。
- 职业教育:拨款1500亿苏姆,用于新建和改建先进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以引入现代化培训标准。
- 基础教育:用于装备综合性学校的资金规模增加1.6倍,确保学校配备现代化实验室及教学设备。
- 旅游业:为充分挖掘各地区旅游潜力,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增加1.7倍,达到7000亿苏姆。
- 市政公用事业:拨款700亿苏姆,用于提升供热设施的能源效率(包括锅炉房及供热管网的现代化改造)。
- 道路安全:为保障高速公路行人安全,拨款1000亿苏姆用于建设地下人行通道。
二、加强预算纪律与项目管理
总统令引入了更为严格的公共投资管理新规则,旨在杜绝无序、低效支出:
- 项目集中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由预算机构的预算外资金资助、金额超过基准计算值(BCA)六倍以上的建设和修缮项目,必须且仅能在《社会与生产基础设施发展计划》框架内实施。凡计划外实施此类项目,一律禁止。
- 严禁项目拆分:严格禁止将项目人为拆分为多个部分以规避招标程序或简化文件审批流程。此项措施旨在杜绝规避监管和不合规操作。
三、明确工程交付与资金使用时限(2026年)
为确保项目按时推进,总统令设定了严格的执行时间节点(“硬性期限”):
- 资金使用进度:2026年计划安排的资本性投资中,至少40%须在上半年完成支出,以避免年末突击花钱的惯常做法。
- 工程交付期限:
- 教育系统设施:必须于9月1日前交付使用(确保新学年开始前投入使用);
- 供热设施:必须于10月1日前交付使用(确保供暖季开始前投运);
- 其他社会与生产类设施:必须于12月1日前交付使用。
四、“绿色”经济与建设标准
文件全面推行可持续发展原则:
- 在工程设计与施工中,优先采用节能材料与技术;
- 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引入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规范要求;
- 若项目文件未包含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具体措施,则不得通过设计文件审查。
五、建立监督体系并严禁干预
将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计划执行监督机制:
- 月度监督: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办公厅及内阁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 季度监督:向最高会议(议会)两院报送专项报告。
总统令特别强调流程透明化:严禁任何非法干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及项目验收等环节。此项措施旨在根除腐败行为,杜绝不良承包商通过游说谋取不当利益。
结语
第PP-393号总统令不仅是一份建设规划,更是一份旨在确保财政资金精准高效使用的综合性纲领文件。其实施将为民众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夯实社会服务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绿色经济”理念的落地。